基本信息
标准号:
HG/T 2500-2011
中文名称:代替 HG/T 2500-1993 乳化剂 S-60
标准类别:化工行业标准(HG)
标准状态:现行
出版语种:简体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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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标签:
1993
乳化剂
标准分类号
关联标准
出版信息
相关单位信息
标准简介
HG/T 2500-2011.Emulsifier S-60.
1范围
HG/T 2500规定了乳化剂 S-60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存储等。
HG/T 2500适用于山梨醇酐与硬脂酸经酯化而制得的乳化剂S-60,该产品主要用于纺织、涂料、皮革等工业作乳化剂、分散剂、增稠剂、柔软剂和艳亮剂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6365-2006 表面活性剂游离酸度和游离碱度的测定滴定 法(idt ISO 4314 : 1973)
GB/T 7383-2007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羟值的测定( mod ISO 4326 : 1980)
GB/T 11275-2007 表面活性剂含水量的测 定(mod ISO 4317 : 1991)
HG/T 3505-2000 表面活性剂皂化值的测定(mod ISO 3657 : 1988)
3要求
乳化剂 S-60应符合表1要求。
4采样
乳化剂 S-60以在-一个生产周期内以同一原料、同一配方、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,从每批产品中抽取10%数量的包装物作为样品采样。小批量产品采样不得小于3袋。采样前,清除袋周围的尘垢,防止杂质落人产品中,用采样管插向袋中采样(包括上、中、下三部分样品),采样总量不少于200g,将所采的样品充分混匀分别装入清洁、干燥的两个玻璃瓶中,用蜡密封,一瓶供检验,一瓶保存。瓶签上应注明生产厂、产品名称、等级、批号和采样日期。
5试验方法
5.1外观的测定
自然光条件下目测。
标准内容
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
HG/T2500—2011(代替 HG/T2500—1993)
乳化剂S-60
Emulsifier S-60
发布日期:2011-12-20
实施日期:2012-07-01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
前言
本标准按照 GB/T 1.1-2009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给出的规则起草。本标准代替 HG/T 2500-1993《乳化剂 S-60》,与 1993 年版相比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 增加了“前言”;
— 将“一等品”修改为“优等品”(见 3,1993 年版 3.1);
— 提高了产品“外观”的要求(见 3,1993 年版 3.1);
— 提高了“酸值”的指标(见 3,1993 年版 3.1);
— 增加了“水分”指标和“水分的测定”(见 3 和 5.5);
— “皂化值的测定”中的规定方法由 ZB/T G72001 改为 HG/T 3505—2000(见 5.3,1993 年版 4.3)。
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。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特种)界面活性剂分技术委员会(SAC/TC63/SC8)归口。本标准起草单位:江阴市华元化工有限公司、上虞市皇马表面活性剂研究所有限公司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吴金海、吴云清、钱建方、余渊荣。本标准于 1987 年首次发布,于 1993 年第一次修订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乳化剂S-60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存储等。本标准适用于山梨醇酐与硬脂酸经酯化而制得的乳化剂S-60,该产品主要用于纺织、涂料、皮革等工业作乳化剂、分散剂、增稠剂、柔软剂和艳亮剂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— GB/T 6365—2006 表面活性剂游离酸度和游离碱度的测定 滴定法(mod ISO 4314:1973)
— GB/T 7383—2007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羟值的测定(mod ISO 4326:1980)
— GB/T 11275—2007 表面活性剂含水量的测定(mod ISO 4317:1991)
— HG/T 3505—2000 皂化值的测定(mod ISO 3657:1988)
3 要求
乳化剂S-60应符合表1要求。
表1 乳化剂S-60的要求
| 项目 | 优等品 | 合格品 |
| :--- | :--- | :--- |
| 外观 | 白色片状物 | 米黄至棕黄色蜡状固体或片状物 |
| 酸值/(mgKOH/g) | ≤ 8 | ≤ 10 |
| 皂化值/(mgKOH/g) | 145~155 | 145~160 |
| 羟值/(mgKOH/g) | 240~260 | 240~270 |
| 水分/% | ≤ 1.0 | ≤ 1.5 |
4 采样
乳化剂S-60以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同一原料、同一配方、同一工艺生产的为一批,从每批产品中抽取10%数量的包装物作为样品采样。小批量产品采样不得小于3袋。采样前,清除袋周围的尘垢,防止杂质落入产品中,用采样管插向袋中采样(包括上、中、下三部分样品),采样总量不少于200g,将所采的样品充分混匀,分别装入清洁、干燥的两个玻璃瓶中,用蜡密封,一瓶供检验,一瓶保存。瓶签上应注明生产厂、产品名称、等级、批号和采样日期。
5 试验方法
5.1 外观的测定
自然光条件下目测。
5.2 酸值的测定
按 GB/T 6365—2006 的规定进行。
5.3 皂化值的测定
按 HG/T 3505—2000 的规定进行。
5.4 羟值的测定
按 GB/T 7383—2007 中的乙酐法进行。
5.5 水分的测定
按 GB/T 11275—2007 中的卡尔费休法进行。
6 检验规则
6.1 组批
检验以批为单位,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同一原料、同一配方、同一工艺生产的乳化剂S-60为一批。
6.2 生产厂检验
乳化剂S-60应由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,企业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乳化剂S-60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规定,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。
6.3 复检
检验结果中,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应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中采样进行复验。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则为不合格产品。
6.4 仲裁检验
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,仲裁机构可由双方协商选定,仲裁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。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7.1 标志
乳化剂S-60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,注明:生产厂名称及地址、产品名称、注册商标、产品标准编号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及批号。
7.2 包装
乳化剂S-60装于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、桶或箱中,净含量为25kg或30kg等。
7.3 运输
乳化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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