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标准号:
DB11/T 1001-2016
中文名称: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
所属省份:北京市地方标准(DB11)
标准状态:现行
发布日期:2016-10-20
实施日期:2017-02-01
出版语种:简体中文
下载格式:.pdf 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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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分类号
标准ICS号:01.120
中标分类号:A00
相关单位信息
归口单位: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发布部门: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标准简介
DB11/T1001-2016《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》规定了企业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、制定程序、术语定义及相关要求,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标准的制定与管理。
部分标准内容
ICS 01.120
A00
备案号:51392-2016
DB11
北京市地方标准
DB11/T1001—2016
代替 DB11/T1001—2009
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
Rules and procedure for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standard
2016-10-20发布
2017-02-01实施
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
目录
前言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4 总则
5 标准的制定程序
附录A(资料性附录)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
附录B(资料性附录) 企业标准审定纪要
附录C(资料性附录) 企业标准审查人员意见表
前言
本标准按照GB/T 1.1—2009《标准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代替DB11/T1001—2009《企业标准制定原则和程序》。与DB11/T1001—2009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 删除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DB11/T1002《企业产品标准备案》;
— 第3章术语和定义按照GB/T 20000.1—2014版进行了调整;
— 将第4章名称改为“总则”,同时对第4章的结构和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增加;
— 在第5章中增加了有关管理和服务的内容;
— 删除5.6.1中注的内容;
— 删除5.6.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内容;
— 删除5.7.1.1中“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,企业应严格执行”的内容;
— 删除5.7.5.2中“企业产品标准的修改应符合DB11/T1002相关规定”的内容;
— 删除5.8.2中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内容;
— 删除5.8.3中“企业产品标准修订后,应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备案手续”的内容;
— 删除5.8.5中关于企业产品标准复审通知单及重新办理备案的内容;
— 将附录B中所有“企业产品标准”修改为“企业标准”。
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北京标准化协会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宋丰华、李凌松、权京华、刘菌洁、郭建国。
本标准2009年首次发布,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制定程序。
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标准的制定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0000.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: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
DB11/T 1000(所有部分) 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
3 术语和定义
GB/T 20000.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为了便于使用,以下重复列出了GB/T 20000.1—2014中的术语和定义。
3.1 企业标准 enterprise standard
由企业制定并供该企业使用的标准。
[GB/T 20000.1—2014,定义5.3.6]
4 总则
4.1 基本原则
制(修)订企业标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:
—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,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;
— 有利于保障安全、卫生和人体健康,充分考虑市场需求,保护消费者利益,保护环境;
— 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、节约能源,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,符合使用要求,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;
— 有利于产业优化升级,促进企业转型与技术改造,保证和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,改善生产经营管理,提高社会经济效益;
— 有利于科技创新,加快科学技术成果或专利的转化,有利于推动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能源和先进技术装备的不断涌现,提升企业创新驱动和核心竞争能力;
—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;
— 在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,制定包括产品(服务)、管理和工作等企业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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