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标准号:
DB63/T 2170-2023
中文名称: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管理技术规范
所属省份:青海省地方标准(DB63)
标准状态:现行
发布日期:2023-10-09
实施日期:2023-11-09
出版语种:简体中文
下载格式:.pdf 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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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分类号
标准ICS号:65.15
中标分类号:B50
相关单位信息
标准简介
本文件规定了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的管理技术要求,涵盖养殖环境、苗种管理、饲料与渔药使用、疫病防控、生产管理及自查评估等内容,适用于鲑鳟鱼苗种生产单位的规范化管理,以保障水生动物生物安全与养殖质量。
部分标准内容
ICS 65.150
CCS B50
DB63/T 2170-2023
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管理技术规范
2023-10-09发布
2023-11-09实施
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
前言
本文件按照GB/T 1.1-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起草。
本文件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专利,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
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。
起草单位:青海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。
主要起草人:简生龙、赵娟、王国杰、申志新、龙存敏、李柯懋、王振吉、王明柱、关弘、星强华、火兴民、蔡赞、马苗苗、李鲜存、高桂香。
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。
1 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鲑鳟鱼养殖无规定疫病苗种场的术语和定义、养殖环境、鱼种管理、饲料与渔药使用、疫病防控、生产管理及自查评估等要求。
本文件适用于鲑鳟鱼苗种生产单位的规范化管理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;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修改单)适用。
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
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
GB/T 15805.1 鱼类检疫方法 第1部分:传染性胰脏坏死病病毒(IPNV)
GB/T 15805.2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诊断规程
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
SC/T 1132 鱼药使用规范
SC/T 7015 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
SC/T 7017 水生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则
SC/T 7103 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
SN/T 2523 进境鱼类临时隔离场建设规范
SN/T 4746 进出水生动物消毒技术规范
DB63/T 1913 冷水鱼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范
DB63/T 2003 虹鳟鱼病防治规范
3 术语和定义
3.1 鲑鳟鱼
鲑和鳟的统称,主要包括虹鳟、金鳟、大西洋鲑、白鲑等鲑科鱼类。
3.2 规定疫病
本文件所指规定疫病为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(IHN)和传染性胰脏坏死病(IPN)。
3.3 苗种场
用于鲑鳟鱼苗种繁育和生产的场区,且取得苗种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。
4 养殖环境
4.1 生产场地
应具有固定生产场地并设有隔离设施,水源不受周边养殖场及相关场所污染影响。电力与交通条件良好。
水量充足,具有独立进排水系统,水质应符合GB 11607要求。
4.2 功能区域划分
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离。生产区包括隔离区、孵化区、苗种培育区、实验室、饲料与药品存放区等。生活区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等。
各区域之间应设置物理隔离设施,并有明确标识。各功能区进排水系统应独立,避免交叉污染。
4.3 进排水处理
进水应经过过滤、消毒及曝气处理后使用。养殖尾水应经沉淀和消毒后排放。可采用紫外线或臭氧消毒方式。应定期检测水质并记录。
4.4 防逃设施
排水口应设置防逃设施,防止苗种逃逸。
5 鱼种管理
5.1 引种
苗种应从无疫区且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引进,并附检疫合格证明。发眼卵应在24小时内申报检疫并送检。
5.2 隔离管理
隔离区应具备独立进排水及消毒设施,并符合SN/T 2523要求。
发眼卵及苗种应在隔离区孵化培育,实行全进全出制度,不得混养不同批次苗种。
隔离期不少于30天,期间进行不少于2次规定疫病检测,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区。
5.3 检疫要求
检疫由县级以上水生动物检疫机构负责。包括临床检查、水质环境检查及实验室检测。采样按SC/T 7103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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